一、投标须知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及招标办法规定。
2、投标单位的营业制造生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并具有本次招标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证书。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应是包括各种费用的综合单价及总价。
4、投标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哄抬标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6、商务标与技术标分离,分别放在两个密封档案袋中,在每个密封袋的开启处需盖章。
7、在邮寄档案封面上必须写明联系方式。
8、投标截止后我公司将会先开技术标,对确定符合我公司技术要求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会电话通知开标时间,在开标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打开商务标。
9、我公司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0、交货周期:90天
二、投标方需呈报的有关资料:
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简介
3、投标函
4、法人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设备性能规格、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
6、近三年内同类项目5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服务承诺
8、投标响应文件(正偏离和负偏离要明确并附有相关解释说明并加盖公章)
9、售后服务(包括响应时间)
商务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备数量和价格表
2、商务条款:我公司的要求是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90%,余款10%质保一年后支付。
三、投标设备表(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除尘机组 | 见附页 | 台 | 2 |
公司名称: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01号
联系人:薛超
联系电话:0532-86058830
专业咨询电话: 0532-86058920 卢克强
传真:0532-86058999
邮编:266071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20年 10月27日
附件1—颗粒五区(东区)除尘机组
序号 | 需方要求 |
URS01 |
数量1台 风量m³/h:18000 资用风压pa:1600 过滤面积㎡:260 过滤风速m/min:1.15 效率:99.9% |
URS02 |
风机功率kw:15 风机形式:本体配置 |
URS03 | 自动喷吹:喷吹阀10个 |
URS04 | 外形尺寸:2159*2017*4100mm |
URS05 | 许用温度℃:<120 |
URS06 | 压缩空气消耗量m³/h: 0.03-0.1 |
URS07 | 喷吹阀数量:运行阀设定范围1-12 |
URS08 | 喷吹时间:0-1000ms可调 |
URS09 | 喷吹间隔:1-20min之间可调 |
URS10 | 喷吹周期:1-24h之间可调 |
URS11 | 定时开关机:设定范围0-100h |
URS12 | 设备具有启动或停机的延时 |
URS13 | 设备的平面布置和设计必须按用户现有的场地条件,能跟现有的除尘管道对接且不影响其他设施。 |
URS14 |
滤筒个数:40个(一用一备,含20个备用滤筒,备10个滤筒压盖) 滤筒材质:可水洗重复使用、易拆装、耐腐蚀和氧化、寿命长 |
URS15 | 外形设计:具有防止雨水通过进风口进入机体内功能 |
URS16 | 壳体密封:具有良好的密闭性 |
URS17 | 除尘机必须具备散热装置,散热良好,能够保证设备连续运转 |
URS18 | 壳体材质:碳钢喷塑 |
URS19 | 设备外设的除尘管道要求为不锈钢管路,能与现有管道匹配,管道易拆装、清洁。管路支架/吊架碳钢材质。 |
URS20 | 具有紧急停车的保护。 |
URS21 | 设计要技术先进和合理,且符合新版GMP要求以及相关法规与标准。 |
URS22 | 润滑系统:有自动润滑系统 |
URS23 | 控制形式:控制面板自动控制 |
URS24 | 具有过载保护功能,防止因功率过载损坏电机 |
URS25 | 喷吹周期:可自动设置 |
URS26 | 供方应提供可通过GMP认证审核的标准文件 |
URS27 | 提供文件清单,所有文件资料需提供纸质与电子版各两份,电子版能修改 |
URS28 | 供方提供设备使用所明书及保养说明书 |
URS29 | 供方负责所有现场指导与人员培训,包括图纸、工艺,操作、设备维护、设备性能及问题解答 |
URS30 | 负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的对设备的原理、性能;维修、操作等培训,双方认可后方可 |
URS31 | 供方提供设备所需连接的所有管道,管道材质符合现场技术要求,供方负责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验证工作,并注明设备安装调试周期及校验时间 |
URS32 | 设备上各种电气线路设计、安装规范,线号标示齐全、清晰,便于维护操作,且线号标示与接线图一致。 |
URS33 | 设备制造必须符合工程管理规范的要求。卖方的质量系统必须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 |
URS34 | 在设计,制造,检测和运输的各个阶段,卖方必须按照现行标准提供所需文件。 |
URS35 | 应有设备铭牌,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生产日期、重量、出厂编号、总功率等信息。 |
URS36 | 有效电源是:380/220V±10%,50Hz的三相五线制。主要设备必须采用380V的电源配置,辅助设备可以采用220V的电源配置。 |
URS37 | 设备整体耐腐蚀,防雨防晒防锈。 |
URS38 | 负责对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结构原理、控制原理、设备性能、操作、维修保养、故障排除及注意事项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我方人员至一定熟练程度,由双方人员认可,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
URS39 | 在报价中包括对以上人员的培训费用。供方或设备制造商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SAT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要明确掌握本URS内容和要求并经过了培训。 |
URS40 | 培训目标为操作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操作、设备清洁维护操作等日常工作任务,维修人员能独立完成常见故障排除工作。 |
URS41 | 提供设备操作维护手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规格参数、设备运输及安装要求、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清单、设备润滑图表、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设备常见故障排除方法等。 |
URS42 | 提供设备主要部件和操作系统的操作和维修手册、维护保养手册。 |
URS43 | 提供配件手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组装配件清单和组装分解图、易损件清单,其中电子版文件应能实现配件清单与组装分解图的链接,具有配件查询功能。 |
URS44 | 提供设备的操作、清洁和维护等相关文件。 |
URS45 | 提供最终设备完工图,详图(平面图和至少一份主视图)中清楚标注所有必需的尺寸和公用设施位置及要求。 |
URS46 | 提供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合格证明性文件。 |
URS47 | 提供随机附属配件清单,两年易耗备品零件清单 |
URS48 | 提供备用和/或者更换部件清单及订购信息(包括品牌、厂家)。 |
URS49 | 发货时需随车带有详细的发货清单。 |
URS50 | 提供润滑油型号和润滑油使用说明。 |
URS51 | 供方与用户一起完成设备安装现场的开箱验收。 |
URS52 | 供方负责设备内部连接等安装工作。 |
URS53 | 设备安装期间供方人员应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 |
URS54 | 设备故障发生后,供方接到用户服务通知后4小时内应回复,如需派人到现场处理,应在48小时内到达。 |
URS55 | 在设备寿命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故障诊断及故障排除指导服务。 |
URS56 | 保修期内如因机器故障导致停止生产时,需要延长保修期限。同时故障零件供应商需无条件负责免费更换。 |
URS57 | 保修期限12个月,自SAT验收合格之日起。 |
附件2—新合成车间用除尘机组
序号 | 需方要求 |
URS01 |
数量1台, 风量m³/h:13000 资用风压pa:1600 过滤面积㎡:260 过滤风速m/min:0.83 效率:99.9% |
URS02 |
风机功率kw:11 风机形式:本体配置 |
URS03 | 自动喷吹:喷吹阀10个 |
URS04 | 外形尺寸:2159*2017*4100mm |
URS05 | 许用温度℃:<120 |
URS06 | 压缩空气消耗量m³/h: 0.03-0.1 |
URS07 | 喷吹阀数量:运行阀设定范围1-12 |
URS08 | 喷吹时间:0-1000ms可调 |
URS09 | 喷吹间隔:1-20min之间可调 |
URS10 | 喷吹周期:1-24h之间可调 |
URS11 | 定时开关机:设定范围0-100h |
URS12 | 设备具有启动或停机的延时 |
URS13 | 设备的平面布置和设计必须按用户现有的场地条件,能跟现有的除尘管道对接且不影响其他设施。 |
URS14 |
滤筒个数:40个(一用一备,含20个备用滤筒,备10个滤筒压盖) 滤筒材质:可水洗重复使用、易拆装、耐腐蚀和氧化、寿命长 |
URS15 | 外形设计:具有防止雨水通过进风口进入机体内功能 |
URS16 | 壳体密封:具有良好的密闭性 |
URS17 | 除尘机必须具备散热装置,散热良好,能够保证设备连续运转 |
URS18 | 壳体材质:碳钢喷塑 |
URS19 | 设备外设的除尘管道要求为不锈钢管路,能与现有管道匹配,管道易拆装、清洁。 |
URS20 | 具有紧急停车的保护。 |
URS21 | 设计要技术先进和合理,且符合新版GMP要求以及相关法规与标准。 |
URS22 | 润滑系统:有自动润滑系统 |
URS23 | 控制形式:配置防爆箱控制 |
URS24 | 具有过载保护功能,防止因功率过载损坏电机 |
URS25 | 喷吹周期:可自动设置 |
URS26 | 供方应提供可通过GMP认证审核的标准文件 |
URS27 | 提供文件清单,所有文件资料需提供纸质与电子版各两份,电子版能修改 |
URS28 | 供方提供设备使用所明书及保养说明书 |
URS29 | 供方负责所有现场指导与人员培训,包括图纸、工艺,操作、设备维护、设备性能及问题解答 |
URS30 | 负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的对设备的原理、性能;维修、操作等培训,双方认可后方可 |
URS31 | 供方提供设备所需连接的所有管道,管道材质符合现场技术要求,供方负责旧设施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验证工作,并注明设备安装调试周期及校验时间 |
URS32 | 设备上各种电气线路设计、安装规范,线号标示齐全、清晰,便于维护操作,且线号标示与接线图一致。 |
URS33 | 设备制造必须符合工程管理规范的要求。卖方的质量系统必须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 |
URS34 | 在设计,制造,检测和运输的各个阶段,卖方必须按照现行标准提供所需文件。 |
URS35 | 应有设备铭牌,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产地、生产日期、重量、出厂编号、总功率等信息。 |
URS36 | 有效电源是:380/220V±10%,50Hz的三相五线制。主要设备必须采用380V的电源配置,辅助设备可以采用220V的电源配置。 |
URS37 | 设备整体耐腐蚀,防雨防晒防锈。 |
URS38 | 负责对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结构原理、控制原理、设备性能、操作、维修保养、故障排除及注意事项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我方人员至一定熟练程度,由双方人员认可,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
URS39 | 在报价中包括对以上人员的培训费用。供方或设备制造商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SAT技术人员或服务人员要明确掌握本URS内容和要求并经过了培训。 |
URS40 | 培训目标为操作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操作、设备清洁维护操作等日常工作任务,维修人员能独立完成常见故障排除工作。 |
URS41 | 提供设备操作维护手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规格参数、设备运输及安装要求、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清单、设备润滑图表、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设备常见故障排除方法等。 |
URS42 | 提供设备主要部件和操作系统的操作和维修手册、维护保养手册。 |
URS43 | 提供配件手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组装配件清单和组装分解图、易损件清单,其中电子版文件应能实现配件清单与组装分解图的链接,具有配件查询功能。 |
URS44 | 提供设备的操作、清洁和维护等相关文件。 |
URS45 | 提供最终设备完工图,详图(平面图和至少一份主视图)中清楚标注所有必需的尺寸和公用设施位置及要求。 |
URS46 | 提供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合格证明性文件。 |
URS47 | 提供随机附属配件清单,两年易耗备品零件清单 |
URS48 | 提供备用和/或者更换部件清单及订购信息(包括品牌、厂家)。 |
URS49 | 发货时需随车带有详细的发货清单。 |
URS50 | 提供润滑油型号和润滑油使用说明。 |
URS51 | 供方与用户一起完成设备安装现场的开箱验收。 |
URS52 | 供方负责设备内部连接等安装工作。 |
URS53 | 设备安装期间供方人员应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 |
URS54 | 设备故障发生后,供方接到用户服务通知后4小时内应回复,如需派人到现场处理,应在48小时内到达。 |
URS55 | 在设备寿命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故障诊断及故障排除指导服务。 |
URS56 | 保修期内如因机器故障导致停止生产时,需要延长保修期限。同时故障零件供应商需无条件负责免费更换。 |
URS57 | 保修期限12个月,自SAT验收合格之日起。 |